艺拓国际文化交流(淄博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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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探亲访友签证材料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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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材料 |
1.护照:新旧护照原件 +复印件(包含:签证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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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照片:近六个月2寸白底照片一张(35毫米X 45毫米,脸部高度在32-36毫米之间,优质相纸)否则使馆不予采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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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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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结婚证/离婚证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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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户口本所有成员页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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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经济状况证明: a. 近半年流水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,余额最好5万以上。存款证明复印件,有股票、基金、理财等有价证券对账单作为辅助材料也可以提供。 b. 房产证、车证等其他辅助材料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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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填写完整的中文签证申请表。提供准确的访问日期(具体到日),申根签证通常批下来的就是申请日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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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保险:一份有效的境外医疗保险,保险需覆盖所有申根国家,并且能够涵盖由于医疗或紧急医疗原因/紧急住院治疗而导致的遣返费用。最低保额为30000欧元。保险需涵盖整个申根国家停留期间, 结束时间需比行程日期延后一天,请提供保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(我司可以代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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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+复印件;访友需提供与丹麦国朋友之间的证明原件如:照片、信件等资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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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机票预订单(我司可代为预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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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酒店订单:如由丹麦接待人提供住宿,接待人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。(可由我司代为预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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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人员提供 |
①工作证明:
需使用公司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 访问目的;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。 ② 营业执照/组织机构代码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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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人员提供 |
① 如果申请人为学生且未满18周岁 A. 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,准假证明,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,加盖 学校公章)。如学生刚刚毕业,提供最近的毕业证复印件。 B. 提供父母的在职证明及工资流水对账单。如父母单方或双方不同行,需提供不同行父母的许可公证认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C.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公证(第三十三式)认证。 ② 如申请人为学生已满18周岁 a. 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,准假证明,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,加盖 学校公章)。如学生刚刚毕业,提供最近的毕业证复印件。 b. 请提供此次行程费用承担人的在职证明及工资流水对账单 c. 提供与此次行程费用承担人的关系公证认证。 ③ 如申请人无业 a. 提供双方父母或配偶的在职证明原件及银行流水对账单 b. 提供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认证。如配偶出资需提提供配偶的在职及收入证明、银行账单,结婚证公证认证 ④ 退休人员另提供: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,体现退休金收入的流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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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方提供 |
1.邀请信(官网vu2表) :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填写亲笔签名,可以传电子版到国内打印 2.邀请人护照扫描件或签证页复印件或居留证复印件 3.如果申请人的费用由丹麦邀请人承担,还需提供该邀请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。(税单或其他证明可选) 4.丹麦邀请人的住址及电话
5.如丹麦亲属为学生请提供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扫描 |
请注意:在签证中心面递材料时需携带您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,签证中心可能会在收材料时进行核对。
温馨提示:
1.建议您在签证出签后定机票和酒店,由领事馆出件延迟给您照成的经济损失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
2.我公司所列签证有效期、停留期及办理时间,仅作参考,以使馆颁发的签证为准。
3. 您在收到签证后请认真检查签证内容是否有错误,如有错误我们会第一时间跟使馆沟通。
4.签证费受汇率影响常有变化,请在办理前咨询最新报价。